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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主体的认定

更新时间:2023-08-14

【摘要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88条之一规定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,突破了受贿罪关于受贿主体的规定,弥补了立法对受贿罪主体规定不周全的缺陷,加大对贿赂行为的打击范围。但在司法实践中,仍面临着犯罪主体的认定方面的难题,如近亲属的范围、密切关系人的界定、共犯问题。

【关键词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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